1.贯彻执行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,承担州爱卫会办公室日常工作,组织、协调州爱卫会委员部门开展工作;
2.制定全州爱国卫生工作目标和规划,拟订有关法规和实施细则;
3.动员全州广大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组织开展“公共卫生周”等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,指导全州爱国卫生工作,督促、检查爱国卫生工作落实情况;
4.组织开展创建卫生城市、城镇(县城)、卫生乡、卫生村、卫生单位和健康城市建设等活动,评比、表彰先进;
5.指导全州农牧区改厕改水工作,积极推广改厕适宜技术,开展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;
6.督导全州开展以灭鼠灭蝇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,大力宣传科学灭鼠,认真组织全州开展春秋季城市(镇)灭鼠工作;
7.组织实施爱国卫生项目;
8.负责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;
9.承办州爱卫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和委领导交办的工作。